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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创新才是王道 网站设计模仿不等于抄袭

2012-05-16 00:35:06 | 阅读:3865

  对于一个网站设计师而言,把网站设计做到用户心里面去实在太难。这个现象在很多网站建设公司都会出现,无论网站建设价格的高低,总有一些网站翻来覆去做了很多稿,用户始终不予认可。而网站设计人员也陷入一个怪圈,自己用心设计的作品,为什么总是通不过客户验收确认呢?在网站建设公司引航博景同样也存在这样的问题,就有一个客户曾经很明确的指出“你们网站设计的确实不错,但是遗憾的是,它不是我们想要的”。在这种情况下,有些客户就会很明确的提供几个网站,让设计师参考着去做。有些人这个时候就会思考,照着参考网站依葫芦画猫,那么我还是一个网站设计师吗?其实这里就涉及到微创新问题。大家可以看一些腾讯,真正自己原创的产品并没有几款,但是其每一款产品(哪怕是抄袭复制而来的产品)都把用户体验做到了极致,完全超越了其复制的对象。

  网站设计不也是这个道理吗?在三番五次网站设计不满意的情况下,客户提供几个参考网站,其目的也是想让网站设计尽快确认。所以,网站美术设计师大可不必矫情,放心“复制”即可。只是这里的复制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剽窃,而是一种借鉴。比如,我们从客户提供的参考网站中,可以分析一下客户期待和喜好的网站设计风格,包括网站设计的布局和色彩搭配构成等等。如果可以讲客户提供的参考网站中的精华领会并融会贯通,那么设计出来的网站多半会通过客户验收确认的。即便有些客户明确提出来,要仿着某个网站去设计制作也是可以理解的,其实客户真正喜欢的是这个网站的设计风格或者色彩搭配,而不是网站的全部。

  引航博景一直认为,网站建设首先是一门艺术,网站设计师就是这个艺术品的雕琢者。而对于常规的宣传展示为主的企业网站来说,美术设计的重要性甚至远远大于网站的功能程序。而引航博景更相信,每一个创新绝非空穴来风,而是建立在灵感和别人作品的基础上的二次升华。就像我们看到现在很多智能手机没有键盘一样,那并不是iphone的专利,只是苹果把手机做到了极致而已。作为网站设计师,在设计制作网站的时候大可借鉴,大可从其他成功的网页设计作品中取其精华并纳为己用。但是每一个网站设计师还应该铭记,模仿绝对不等于抄袭。抄袭是有目的性的,带有剽窃和投机心理的,而模仿和微创新不是,本身其实取其精华并加以改良创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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